申请执行人徐某某与被执行人有合同纠纷,近日,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第二天上午,申请人向万柏林法院执行局史凯旋法官反映,被执行人正在出售名下房屋,可能会出现导致其履行能力丧失的情况。鉴于情况紧急,史法官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查询结果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已在执行立案前几日过户至他人名下,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但史法官没有放弃,通过调查走访,与房屋买受人取得联系,了解到了房屋出售案款,近期已支付至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重要线索,立即在当晚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于立案后第三日冻结了案外人即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账户,随后史凯旋法官通知案外人,告知其法院已采取的执行措施,释明了相关权利义务。
经承办人耐心释法说理,案外人认可并理解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撤回了已提起的执行异议申请,并配合法院扣划其名下银行卡中出售房屋所得案款,用以履行被执行人的义务,此案最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徐某也向史法官当面道谢,感谢法院快速采取执行措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