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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布损害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尖草坪法院普法宣传“言之有物”

尖草坪区法院干警在金桥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陈珊 通讯员 杜天亮 文/摄)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6月10日,尖草坪区法院发布了近期审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并组织干警在金桥公园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尖草坪区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介绍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例,提醒群众要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环保意识。

  当天发布的案例中,白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发挥了审判工作在环境保护、治理、惩戒和预防中的职能作用。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白某某未经批准,在尖草坪区柴化路高速桥以东、柴化路以南的木瓜沟修建房屋院落,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6.7亩。经认定:赔偿植被恢复费用3.3万元、生态损失费3.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庭审中,被告人白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白某某案发后积极赔偿,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白某某赔偿生态损失及植被恢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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