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我市严格管控扬尘源、移动源、面源、工业源污染。据统计,累计1556个工地扬尘问题得到整改;完成裸露地块整治面积78.15万平方米;1770台渣土车带泥上路、沿途抛撒问题得到整治;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76台,清场处理无标机械36台,处罚尾气不合格机械6台;整改工业企业问题241家次,立案处罚39家企业累计罚款167.2万元,取缔“散乱污”企业1家,1家企业未落实管控措施要求被查封,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人。
面对不利的污染物扩散条件,全市严格落实各类减排措施:1544家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在生产和运输领域采取减排措施,钢铁、焦化、化工、铸造行业企业,砖瓦窑、耐火材料行业,以及石灰生产企业,均达到错峰生产要求;燃煤燃气电厂、热源厂都采取了非常严格的浓度控制措施。
据初步统计,11月,太原市区综合污染指数为5.50,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第11位。六项污染物浓度有3项同比下降,分别是:二氧化硫浓度1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38.9%;二氧化氮浓度46微克每立方米,下降9.8%;PM10浓度106微克每立方米,下降0.9%。有1项同比持平——CO浓度1.5毫克每立方米。有2项同比上升,分别是:PM2.5浓度63微克每立方米,上升18.9%;臭氧浓度77微克每立方米,上升6.9%。从污染物污染负荷情况看,最大的是PM2.5,负荷比为32.7%;其次是PM10,负荷比为27.5%;其他污染物污染负荷比从大到小依次是: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硫。
六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由低到高(污染由轻至重)排序依次为:万柏林区为4.64,同比下降2.5%;迎泽区为5.32,同比下降0.2%;尖草坪区(不含上兰)为5.37,同比上升4.9%;杏花岭区为5.49,同比上升2.2%;晋源区为5.57,同比上升1.1%;小店区为5.74,同比下降0.7%。“三县一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娄烦县为3.27,同比下降2.7%;古交市为3.96,同比上升10.6%;阳曲县为4.16,同比上升3.2%;清徐县为5.20,同比下降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