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公安杏花岭分局紧盯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强化警种部门之间协作,不断扩大打击效能。11月中旬,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人非法参与境外赌博网站赌球。
经缜密侦查,厘清犯罪团伙架构分工后,网安大队联合杨家峪派出所,于12月上旬将团伙主要成员栗某、周某和白某抓获。12月中旬,民警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查,栗某、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我市人。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开赛前夕,34岁的犯罪嫌疑人栗某在一个境外赌博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并发展组织下线周某、李某、白某,通过组建微信群、发朋友圈等形式,召集20余人通过微信投注参与赌球。栗某将收取的赌资通过其赌博网站账号投注后,根据网站赔率进行赔付,并从中抽取部分利润。截至落网时,涉案赌资高达130余万元,栗某共非法获利3万余元,周某、李某和白某非法获利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栗某、周某、李某、白某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相关参赌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法律链接
《刑法》第303条: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