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杏花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街头散发涉黄小广告。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将33岁的河北省临西县人沈某和25岁的陕西省武功县人田某抓获。
经查,2月20日,沈某和田某通过一款社交软件,找到了一份“兼职”,对方声称只要按照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印刷散发小广告,就能获取相应报酬。之后,沈某、田某花费800余元购置了两台打印机和一台裁纸器,然后火速“开工”印制小广告。次日,二人将印制的800张涉黄小广告插在杏花岭区部分路段路边停放的车辆车窗上。为顺利获取报酬,二人还全程拍摄视频。
警方查明,沈某和田某还窜至我市小店区“故技重施”,散发约900张涉黄小广告。
鉴于沈某和田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同时,警方依法收缴了打印机、裁纸器等作案工具,以及尚未散发的涉黄小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