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成立药品安全工作专班,加强对太原马拉松比赛期间药源性兴奋剂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大对市场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案件查处等事项,全力保障马拉松期间药品质量安全。要求辖区内498家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含兴奋剂药品目录”,并设立“含兴奋剂药品销售专柜”,在营业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等警示标识。
同时对酒店宾馆及旅游景区周边的76家药店、22家诊室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药或“回收药”的违法行为;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含兴奋剂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是否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中文字样。执法人员严防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规流入参赛运动员手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的5家药店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坚决防止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