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太原市的王某通过QQ、微信、“土豆”App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业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基丁酸成分。
太原中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从境外购买并以寄递方式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什么是“听话水”?“听话水”是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对受管制的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主要成分是γ-羟基丁酸(Gamma-Hydrobutyrate,GHB),属于第三代毒品。目前发现这种“听话水”大部分是被用来药翻受害者,以方便对其实施性侵(包括同性性侵)或其他犯罪行为,因此它被称为“失忆水”“迷奸水”“神仙水”等。
法官介绍,“听话水”并不能让人真的“听话”,而是起效十分迅速的中枢神经抑制剂,让人瘫软昏迷、丧失知觉、出现幻觉,甚至可能会出现“顺行性遗忘”,即使目睹自己被害过程,事后也记不起来或记忆混乱。因为该类毒品几乎无色无味,又易溶于水和酒精,混于饮料、酒水中很难被察觉,而且代谢迅速,不及时留样取证就难以将其制裁,所以成为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优选”之一。因此,在我国GHB属于第一类管制精神药物,受到严格的管控。走私、贩卖、吸食GHB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陌生人提供的饮品。独身一人不要轻易到酒吧、KTV等场所饮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要降低对娱乐场所里新型物品的好奇心,多学习一些禁毒普法知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千万不要因好奇购买、尝试毒品,也不要以为网络购买难以追查而抱有侥幸心理。如遇到亲朋好友要求海外代购药品的,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对于要求代购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果断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