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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困难群众看病无忧

  本报讯(记者 王勇 通讯员 崔丽君)长期住院治疗,产生了一大笔住院费用,这件事愁坏了独居老人郭师傅。她说:“虽然有医疗报销,但个人负担部分对我来说也不是个小数字。”就在此时,迎泽区医保局出台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细则”,将民政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列入其中,郭师傅成了这项政策出台后的首批受益者。

  如何更加充分地发挥医疗救助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人群中的作用?迎泽区医保局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扩大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范围。具体来说,在原有的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人员)基础上,新增民政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相关部门还未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两类救助对象。

  与郭师傅一样,家住五龙口三社区的刘师傅也是政策出台后的受益者。今年2月,迎泽区民政局将刘师傅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由于“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细则”的出台,他享受到的累计综合报销比例提高至83%,极大地减轻了住院费用负担。

  迎泽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细则”实施后,该区医保局积极推进政策落实,协同区民政部门共同推进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流程,快速为辖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完成医疗救助审核拨付,确保辖区困难群众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而影响基本生活。

  下一步,迎泽区医保局将继续做好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为辖区更多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身患大病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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