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酒后的极端行为付出了代价,双方在调解下握手言和。令人遗憾的是,违法停车的兰某只是“承认自己停车位置不对,以后要合理停放”,距离“各负其责、各领处罚”的理想结局尚有差距。
划车的后果,直观而现实,损害了车主的权益,立刻得到追究。肇事者王某故意划车的行为涉嫌违法,如果拒绝调解或调解失败,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论处,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处以最低人民币五百元的罚款。倘若毁损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构成《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证据确凿、条文清晰,所以王某积极道歉与赔偿并不意外。
对于违法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的兰某,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追责,哪怕是批评和警告。虽然《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都有明文规定,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现实中在消防通道停车的情况并不鲜见,即使被整顿,也仅仅停留在当下处理状态,除非真的出现火情后影响了消防车通过。平时不严管重处,危急时刻就屡屡“添堵”,到时再重的处罚也只是聊胜于无了。
社会管理,不能以直接后果计,而要着眼宏观、立足长远。划伤车辆的损害或许有几千元,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可能造成的后果难道不更严重?进一步说,个体之间的纠纷不难解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才更须重视,需要有具体的人代表公众来“较真儿”,相比于双方握手言和,“以绝后患”才是更好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