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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接单 不发货

“双11”警惕虚假购物类诈骗

  只接单,不发货!您在网购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状况?一年一度的“双11”消费高峰即将到来,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想趁着大家疯狂购买的同时,狠狠“捞”上一笔。11月1日,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平台发布提醒,随着各种网络购物打折促销活动不断推出,不法分子也在寻找机会实施相关的诈骗活动,广大消费者要警惕虚假购物类诈骗。

  虚假购物类诈骗,主要是指不法分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社交平台、网页广告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以高质低价、海外代购、零元购等为诱饵,诱导受害人直接扫码转账或在虚假网购平台“交易”。待受害人付款后,不法分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更有甚者会以加缴关税、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转账汇款。

  据介绍,虚假购物类诈骗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是诈骗分子先在正规商店、平台发布信息,之后诱导消费者脱离平台交易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在正规交易平台、App、客户端发布虚假的二手闲置物品买卖信息,在取得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后,要求其按照指示操作,以平台外交易的方式转走受害人银行卡等账户内的资金。二是通过建造一个完全虚假的购物App或交易平台,用精心构造的看似正规的交易界面来获取消费者的信任,或者干脆制作一款与官方App名称相近、图标页面相似的高仿App,由于高仿App与官方App差别不大、真假难辨。

  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平台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所使用的购物软件、交易平台是否正规、可信;通过微商、微信群交易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真实信息,确定商品真实性,多方面综合评估,交易时最好有第三方作担保;对异常低价的商品尤其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对跳过平台私加QQ、微信的卖家一概终止交易,更不能随便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另外,转卖闲置物品时,应该选择有信誉保证的店铺或用户,财物交易也要在正规平台上进行,采取正规的交易流程,选择有第三方担保的交易方式,一旦出现问题方便退换货,对于陌生人发来的购物链接要提高警惕。   

  记者 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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