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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亲情一份法律保障

□朱红亮

  年过八旬的王大爷想把房产留给孙子继承,又担心婚姻不顺的儿子老无所居,二者只能“二选一”?城南公证处通过全省首次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实现了老人生前的心愿,让爱与守护得以延续。(“并州新闻”客户端12月3日)

  太原城南公证处遗嘱设立居住权,巧妙化解王大爷的两难困境,为平衡亲情与权益找到了可行性路径。

  传统观念里,房子是避风港。单一的遗嘱分配,主要关注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房产作为一个整体被分配出去后,居住权也随之转移,难免顾此失彼。而居住权的引入,打破了僵局:孙子获得房屋所有权,开启新的生活,儿子保有居住权安度晚年,两全其美。

  此次法律实践是民法典新规落地生根的生动范例。作为新增用益物权,居住权不再是纸面条文,真正融入百姓日常规划。公证部门精准捕捉需求,为老人量身定制方案,全程跟踪服务,彰显法律实操层面的灵活性与实用性。它不仅仅为个体居住诉求上了保险栓,还向社会宣示了法律护航百姓生活场景的效能。在明晰产权的同时,保障了弱势群体居住权益,遏制房产纷争衍生的社会乱象。

  人口老龄化加剧,独居老人、失独老人养老居住难题频现。居住权遗嘱犹如养老安全阀,子女继承房产后,老人依法享有居住权。居家养老模式借此愈发稳固,在减轻社会养老负担的同时,契合当下养老多元化需求。

  普法永远在路上。居住权是一种基本权益,需要加大力度普及宣传。登记流程繁琐、手续对接复杂等实操问题,需要简化优化。监管层面,如何防范居住权被恶意滥用,亦需精细规则兜底。

  居住权遗嘱,如同房产分配的“定盘星”,稳权益、系亲情,需要多方合力,协同前行,让这一暖心制度惠及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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