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21时55分,冯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载着坐在副驾的朱某行驶时,看到前方有交警夜查酒驾。随后,冯某立即下车,弃车而逃。被“丢下”的朱某随即换到驾驶位置,将车继续向前开,结果被交警拦停检查。
交警将涉事车辆控制后发现,该副驾浑身散发酒气。不久,弃车而逃的主驾冯某也成功归案。交警对两人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发现,驾驶人冯某数值为47mg/100ml,之后开车的副驾朱某数值为59mg/100ml,二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冯某和朱某分别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其背后其实有许多驾驶人及其家庭的血泪教训。一旦您选择了举杯,就请放下方向盘,不要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