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晚10时许,高速交警六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行驶轨迹异常,于是将车辆截停。经检测,驾车男子郝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54毫克酒精,属饮酒后驾驶。经调查,当天中午郝某喝了约三两白酒,并于当晚9时左右驶入高速公路。起初,本来是由同行的朋友刘某开车,但郝某认为刘某驾驶技术不佳,并自认为假期交警忙于疏导,无暇查酒驾,这才自己开上了车。最终,郝某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大家,任何时候都要守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怀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