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方”二字不但不能分开而读,而且“方”字显然只能属上读而不能属下读,足可证欧阳修亦字“子方”。 后又发现,河南《滑县志》载,县邑东南隅旧有欧阳书院,明代所立之碑为“宋欧阳子方夜读书处”,可为杨简所云“欧阳子方”之佐证。如果说欧阳修行文自云“方夜读书”尚说得过去,那么此碑作“方夜读书处”,显然不通了,而只能作“夜读书处”。 傅山所云“别传”,不知真已湮亡,还是尚在世间而很难找到,总之多年来找得我好辛苦,而终无所获,以致逐渐失去信心,不拟再找了。谁想山重水复际,忽遇柳暗花明处,却在欧阳修《居士集》里,发现了比傅山所云“别传”更有用且更有力的证据!于是当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文友刘小磊先生。刘小磊读书甚博,正是前些时在他协助下,我得以读到多种古籍,其中恰有欧阳修《居士集》,得有这个惊喜发现。 欧阳修晚年自己编定的《居士集》,有一条注释说,“欧阳子方夜读书”一句,又作“余夜读书”。是知欧阳修自云,“欧阳子方”即“余”,“余”即“欧阳子方”。此乃为欧阳修“又字子方”之铁证。 虽说多年来颇费周折多所辛苦,而能证实傅山之说,纠正几百年来相沿成习的一个读书错误,确也是一件快意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