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累计13303人登记遗体和器官捐献
我市遗体捐献工作于2000年开展,主要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器官捐献工作于2014年开展,主要用于器官移植和挽救生命。
截至3月31日,我市累计13303人登记遗体和器官捐献,实现遗体(角膜)捐献227例,实现器官捐献103例,捐献大器官303个,挽救298人的生命。今年1月至3月,我市有1608人登记遗体和器官捐献,实现遗体捐献8例,实现器官捐献7例,捐献大器官21个,挽救21人的生命。(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