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8省区进行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的理念没有根本扭转,屡屡出现生态环境保护为项目开发让路的乱象。
多地生态环保为项目开发让路
提起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在河南郑州可能没几个人听过。但说起中牟县的湿地公园,已经成为这两年很多人去打卡的景区。
本就十分缺水的河南,哪儿来的水造这么大的人工湖呢?原来,人工湖的水都是引的黄河水。
督察组在河南发现,三刘寨调蓄工程以引黄调蓄工程报批,但引来的宝贵黄河水却被当地政府开发成湿地公园,旅游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游客络绎不绝。而与此同时,下游干渠杂草丛生、垃圾充斥,灌区农田多年来只能使用地下水进行灌溉,进一步加剧了地下水资源压力。
不仅如此,三刘寨调蓄工程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中牟县大孟镇集体土地902亩,其中耕地775亩。且该项目每年引黄河水量远超许可水量,大量黄河干流水被白白浪费。
青翠的山林间,一个个采石场如同一块块伤疤,显得格外扎眼。这是督察人员在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区内看到的让人痛心的情景。不但如此,地质公园所在的凤山县,当地县委、县政府还以旅游开发名义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多个房地产项目在保护区大兴土木,地质地貌严重受损。
觊觎好山水的,不只是广西。在安徽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黄山市太平湖,2017年以前长期过度开发,大量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村项目持续开工建设。此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指出这一问题,要求整改。但直至此次督察进驻,当地才彻底排查,发现湿地范围内违规项目竟然高达30个,涉及建筑面积达63.5万平方米。
谁在为违法违规项目大开方便之门
违法违规项目何以能顺利上马?谁在为这类项目大开方便之门?记者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现,最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政绩观还没有根本扭转,生态环境保护仍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屡屡要求保护为发展让路。
广西的凤山县良利采石场位于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和公园规划明确规定该区域内禁止采石、开矿。那企业的采矿权证是怎么来的呢?
在该区域矿业权出让过程中,原凤山县旅游局作为地质公园的主管部门出具了“该地块不属于地质遗迹保护名册范围”的意见,原凤山县国土资源局为其下发了采矿权证。
对地质公园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凤山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积极推动房地产项目上马。为使违规项目合规化,凤山县政府组织编制并于2020年11月公布《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0-2030年)》,规划中现有开发项目绝大部分区域被降级。
同时,一些地方打着生态旗号,存在乱作为问题。
在符合当地自然禀赋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自然湿地公园,本是一件好事。但河南郑州违背自然规律,不顾水资源禀赋、不惜违规占用大量耕地,硬是把一个A类农业建设项目,搞成了招商引资的旅游开发项目。
“因为人工湖的形成,周边地价上涨,给当地财政带来了非常大的效益。”当地住建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
此外,一些地方对督察指出的老问题敷衍整改、表面整改。针对安徽太平湖存在的问题,督察组指出,黄山市黄山区委、区政府没有真正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推动太平湖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中不敢动真碰硬,浮于表面。
整改举措能否恢复生态创伤
以督察促整改。被督察组点名批评后,各地如何推进问题整改?
在安徽,黄山市要求对涉及项目要进行一次精准的大排查、大起底,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举措,确保问题一体整改到位、尽快见效。
在河南,郑州市决定对去年以来开展的“占地造湖”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严格标准、加大力度、强化推动,逐个验收、逐个销号,确保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在广西,凤山县要求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按要求开展违建项目拆除整改,全面清理违建项目内的工地废料、工程垃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实际上,就在督察组进驻前几天,3月31日,凤山县政府与项目单位紧急磋商,安排1.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返还建设方土地出让金、建设前期投入及土地增值,并对相关建筑进行拆除。对于去年财政收入只有2.21亿元的凤山来说,这是用全县半年多的财政收入为违规决策买单,教训深刻。
要看到,不论付出的经济代价和问责情况如何,一些地方生态修复可能是一个非常长期和艰巨的任务,甚至毁掉一座山就永远少了这样一座山。督察组表示将继续关注后续整改进展,一追到底。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高 敬 谭谟晓 刘诗平 秦交锋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