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督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此轮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闭环管理、门诊登记、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应急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来看,各医疗机构均能开展体温监测、由医务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多数医疗机构能做到查验“两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充足储备口罩等防护物资。 (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