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1日起

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 邹多为、王雨萧) 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8月1日起,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完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的申报。

  据介绍,此次整合是指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具体操作流程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将被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完成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又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从而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地方新闻
   第04版:时事新闻
   第05版:要闻
   第06版:双塔
   第07版:健康
   第08版:专题报道
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聚焦广大群众期盼持续推进医改
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遴选工作启动
未成年网民达1.83亿
2021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全面部署
9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
郑州遭遇历史极值暴雨
奥林匹克格言加入“更团结”
明日22时26分:“大暑”
“我们是来冲冠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