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遴选办法,有意向申报的城市应于8月13日前向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办公室提交省级体育部门申报函和市政府保证函,9月15日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首批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名单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遴选实行申报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按照有关要求,以市人民政府为主体自愿申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为做好遴选工作,经过前期广泛调研,体育总局会同中国足协研究制定了《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评估标准》。《评估标准》由材料审核指标和现场评审指标两部分组成。其中,材料审核指标重点评价申报城市足球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发展特色,包含组织领导、协会发展、职业足球、竞赛体系、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专业人才、场地设施和足球文化9个一级指标和29个二级指标。
据介绍,《评估标准》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坚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改革方向,主动适应新时代我国足球改革发展的需求。坚持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全面总结我国历次足球重点城市和近年来足球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世界足球强国先进理念,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国足球发展的老问题和近年来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政府重视、经费投入、体教融合、竞赛体系建设、青训中心建设等5项指标作为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遴选入围的必备条件。二是坚持从娃娃抓起,为我国足球长远发展打下厚实基础。此次评估指标体系的核心是青少年足球,所占总比重超过60%。三是坚持从基层抓起、从群众性参与抓起,大力普及足球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