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重东部新区、西部新区部分被安置人员:
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拆迁公告》和山西太重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公布的太重东部新区拆迁安置方案,本公告所通知之业主均已搬离原住址,并自愿选择了在太重东部新区和太重西部新区的安置住房。根据《拆迁公告》和拆迁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所有已选择安置住房的业主,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兴业公司房屋调剂中心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并缴纳购房款。但本通知所涉及的各位业主,虽经多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各种方式进行通知,却始终未按要求前来办理相关手续,严重影响了太重东部新区和太重西部新区的拆迁安置及住宅房源调剂工作。现正式通知如下:请本公告所通知的各位被安置人,务必于2021年8月31日18时前,到兴业公司房调中心(万柏林区前进路商业广场6号)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并缴纳购房款。逾期未办理者,将视同被安置人自愿放弃已选择的安置住房。同时,兴业公司将对被安置人已放弃的住房另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放弃人自行承担。
附:尚未办理手续的被安置人名单
特此公告
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山西兴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