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诗云,“蟋蟀声中夜渐长”“万物各有时,蟋蟀以秋鸣”,诚哉斯言!
这小小的蟋蟀,是秋的当令官。其在晋南洪(洞)赵(城)一带的名称则为“黑狗儿(he gou er)”。姥姥说:“听,黑狗儿在说哩:‘裁裁剪剪,补补扎扎。别让娃娃,赤腿大褂……’”
这会唱诗的“黑狗儿”,正好可做一个谜面。
谜底是一个安静的字:默。
《说文解字》云:“默,犬暂逐人也。从犬黑声,读若墨。”即狗猛然间追逐人。可见,许慎将“默”字归为形声字(“黑”字本为入声字)。而陈政先生在《字源趣谈》中将“默”字释为会意字,且“黑”也表声,认为犬在天黑便会安静下来,即“沉默”。
两相比较,我更倾向于陈政先生的看法。因为狗作为人类忠诚的朋友,历史非常古老,其生活习性也随了人类的作息规律:白天守门,晚上便安安静静,不打扰主人休息。若无特殊情况,断不会无故而吠。
而洪洞方言中的“黑狗儿”, 可能是因为蟋蟀白天沉默、晚上则鸣声大作,与善解人意的狗正好相反的缘故,洪洞人给蟋蟀起名为“黑狗儿”,意为“天黑后的狗”。辛苦劳作的人们,好不容易“日落而息”,却偏偏被这“裁裁剪剪,补补扎扎”的声音反复叮咛,以至不能安眠,“黑狗儿”的称呼中,有几分无奈,同时又有几分亲切。
而且,从颜色角度而言,蟋蟀多为黄褐色至黑褐色,属于“黑”的范畴。于是,“黑狗儿”这个名字便有了一语双关的内涵。
《说文解字》序言中写道:“黄帝史官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仓颉造字只是传说,但汉字确实是古人通过观察周边事物而创造。古人通过对犬天黑后变得安静来造“默”字,便是对犬之习性的观察。
而洪洞人口中的“黑狗儿”又何尝不是对蟋蟀习性及形态的形象总结?
无论是《说文解字》等伟大经典,还是洪洞方言,以及其他一切方言,皆属中华传统文明之范畴。
传统文化,自古就有雅俗两个层次,即士大夫阶层与民间阶层,两者并行不悖,相得益彰,各有其深厚的积淀与无穷的魅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