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爆竹类、烟花类等传统烟花爆竹,“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新兴“网红”产品,以及以“电子烟花”为名实际为烟花爆竹等产品。主要排查曾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以及城乡接合部的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等场所;曾经营烟花爆竹的批发库房、零售点(店);批发市场、农贸集市、商场超市,五金日杂零售商店、可能存在使用冷光烟花作为蜡烛的蛋糕店,酒店等文娱场所,以及婚庆公司、演艺公司等场所。
《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主要“落实者”。县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政府要采取“突出重点、联合检查”的方式,由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和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一项重点内容,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消防、邮政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有关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
省政府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把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各市和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申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