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基层“巡诊”。按照乡镇的“承诺书”和“倒排工期表”,区政府督查室和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每天到相关村户去巡查工程的进展情况,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二是领导干部“出诊”。建立工作点联系制度,由乡镇分管领导包村、负责人包户,夯实“两个责任”,坚守重建修缮的“主阵地”和“责任田”。三是突发问题“急诊”。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四是疑难问题“会诊”。对于重建和修缮工作鉴定不详之地,由住建局领导及时召开涉及部门领导成员会,排查隐患,研究分析具体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形成重建修缮处理工作合力。五是定期组织“复诊”。对在重建修缮工作中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零容忍”,责令施工单位要进行返工。(司 勇、张建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