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元宇宙”并不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物质性宇宙,而是一种借助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智能耳机、VR眼镜、脑机接口等现代设备,达成的虚拟仿真效果,即我们的意识被传送到一个虚拟世界,在这个超越现实世界的虚拟宇宙中,我们可以用区别于现实的其他身份生活于其中,体验在现实世界不可能发生的精彩故事,获得很多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获得的体验……正如有人所认为的:“元宇宙”其实就是沉浸式的“剧本杀”。
有关“元宇宙”的原始定义,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小说家尼尔·斯蒂芬森在其出版于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中首先提出的。《雪崩》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不久的将来,那时的美国已经成为一个车水马龙与颓废荒凉并存、尖端科技与低俗野蛮混杂的地方;然而,在这片土地之上,还存在一个由电脑和网络构成的虚拟空间。小说主人公希罗在现实生活中是一名披萨送货员,同时也是一名天生的黑客和武士。当致命的雪崩病毒蔓延并威胁到虚拟现实本身时,希罗就成了制服病毒、拯救世界的人,小说叙述的是希罗穿行于两个平行世界的故事……正是在《雪崩》中,尼尔·斯蒂芬森提出了“元宇宙”概念来指代与现实世界同时并存的平行世界。
如何才能在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拥有和现实世界一样、甚至超越现实世界的经验和体验呢?我们的回答是:通过叙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如果没有经历或体验叙事,哪怕是进入到了虚拟世界之中,也不会有生动难忘的人生体验。事实上,正是通过叙事,正是通过感受那些或喜或悲、或成功或失败、或浪漫或平庸的故事,让进入到虚拟世界中的人增加了经验、丰富了人生,从而拥有了在现实生活世界中不可能拥有的人生经历。那么,要叙述一个“元宇宙”或类似“元宇宙”的故事,需要运用一种什么样的叙事方式呢?或许可以从“元叙事”中找到答案。所谓“元叙事”,即在叙事中既出现一级叙事话语,也出现对一级叙事话语进行反思或说明的二级叙事话语,也就是说,这类叙事作品往往是叙述中包含叙述,故事之中还有故事。像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和电影《盗梦空间》,都是典型的“元叙事”,因为它们都是故事中包含故事的叙事作品,它们让阅读者看到“现实”是如何影响或创造“艺术”,而“艺术”又是如何自“现实”中产生并创造新的“现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元宇宙”应该是一个既包含现实世界又包含虚拟世界的综合世界。如果有谁要创作一部有关“元宇宙”的叙事作品,那么就应该把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映射、相互依赖的事实在作品中同时表现出来。
当然,现在人们热衷谈论的“元宇宙”,其实指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人通过网络及相关设备进入到虚拟世界中所体验到的那个平行世界。他们在这个虚拟的平行世界中的体验具有一种“超真实”,这种体验会强烈到让他们忘记身处其中的现实世界。但我想,无论如何,除了人们身陷其中的虚拟世界,“元宇宙”还应该或隐或显地包括现实世界本身,也就是说,“元宇宙”应该是一种真实与虚幻交互共存的混合世界,否则,平行世界就失去了比较而最终会失去存在的价值。正如翁贝托·艾柯所说:“为了达到即使是最不可能存在的世界所感动、困惑、惊吓或触动的目的,我们得倚赖在现实世界所获得的知识,换句话说,就是以现实世界为蓝本。”就此而言,虚拟的平行世界其实应该是现实世界的寄生者。
与其说“元宇宙”是一个全新的创造,不如说这仅仅是因技术发展而带来不少新变化,完成了对一个老现象的重新命名。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中,早就存在不少这类表现虚实共生的“元宇宙”叙事作品,仅就我国唐传奇中以梦为题的作品而言,就有沈既济的《枕中记》、白行简的《三梦记》、沈亚之的《异梦录》与《秦梦记》等。其中不少此类作品都通过典型的“元叙事”手法,写出了现实人生与梦中故事的虚实相生和相互映衬,如《枕中记》所写的就是黄粱美梦故事。与电影《盗梦空间》相比,除了因时代发展而带来的技术手段,我们认为就故事本身和叙事技巧而言,《枕中记》所写的黄粱美梦故事都毫不逊色。
最后要强调的是,当人们沉浸于可能比真实还要真实的虚拟体验时,千万不要忘记苦乐参半的现实生活,因为只有坚实而丰富的现实,才是生长一切虚拟美梦的真实土壤,这也本应是“元宇宙”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