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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本报讯  1月29日消息,《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开始实施。

  《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影响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联合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时,有关单位互通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发布,加强所涉国、省道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获悉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公民,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2,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事发地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后,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视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处置。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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