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范某在阳曲县东黄水镇峪儿村附近上坟时,引燃附近杂草,发生火灾。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测算,火灾过火面积148.2亩,损失林地林木14498株,共造成林木直接损失10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考虑到被告人范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范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法官提醒,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寄哀思。当前正值清明防火高危期,请遵守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不燃放鞭炮,不燃烧纸钱,不带火种上山,以防引发山火。(陈 珊、平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