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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我省新增12家基层法院

  本报讯  4月26日,省高院发布消息,自今年5月1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我省新增12家基层法院管辖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其中包括省城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和杏花岭区法院。

  根据《规定》,太原市中级法院管辖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其他各市中级法院管辖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由各中级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批准我省12家基层法院管辖受理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不包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陈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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