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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标新立异应有底线

薄 鸿
  继“香菜奶茶”“折耳根奶茶”等网红饮品纷纷横空出世后,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最近接棒走红网络。有人觉得新奇,向周围朋友推荐;也有网友质疑,这种造型的奶茶会不会误导孩子,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有网友担心,“儿童没有判断力,他们会觉得洗衣液是好喝的……”(《太原晚报》5月17日)

  洗衣液里装的不是洗衣液,而有可能是奶茶。洗衣液的瓶装上奶茶,立刻成了一些网友眼中的“创新”,点赞追捧、推荐分享,给不少人进行着消费误导。可见这些网友并不了解创新的真正含义,只是把简单的标新立异就当作创新,把刻意地迎合时尚就当作创意。

  追捧这样的“新事物”,把其奉为“网红”,不仅歪曲了创新的本意,也带乱了一些不明就里围观者的节奏,会让更多商家“倾倒”在这种不正之风下,给消费者埋下食品安全隐患。而个别商家更是在这种“网红”氛围的助推下,变得愈加肆无忌惮,不断进行着更“出位”的刻意炒作和无底线营销。

  有商家把汽水的外包装做成输液袋状,并起名叫“血袋汽水”,还有的把蛋糕外形做成蜂窝煤状,名为“蜂窝煤糕”,更有甚者把棉花糖外包装做成卫生棉的模样,名为“卫生棉糖”……商家在这些标新立异之作的基础上不断炒作带节奏,让一些消费者把低级当成有趣,把出格当作创新,给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于一些低龄儿童来说,喝过“血袋汽水”并认为其很有趣后,就误以为输液袋中药物能食用,且喝起来甜而有趣。接下来,如果误喝盐水还算侥幸,一旦误喝的是药物,后果难以预料。而洗衣液奶茶就更恶劣了,第一次从洗衣液桶里喝到了奶茶,第二次、第三次还是奶茶,如果终于有某一次喝到的是洗衣液,后果可想而知。

  食品不同于用品,用品出现问题,大不了一退了之,不退还可以换。但奶茶用了洗衣液桶,倒入口中,没出问题是侥幸,如果真有人把洗衣液当奶茶喝了,出现问题,简单的退换怎能解决严重的后果?

  我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食品标识标注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要求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这种洗液桶装奶茶的营销手段,已经涉嫌误导消费者,等待商家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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