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兴华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时,发现受害人何先生被骗的1万元钱转入了北京一家公司的对公账户,而开设这家公司的是我市人张某,且其公司账户有数额巨大的不明流水。进一步调查并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张某抓获。
经查,今年3月,张某微信结识了两名“好友”,随后在对方“指导”下在北京注册成立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并在明知对方从事不法活动的情况下,将对公账户、手机卡、营业执照出借,以获取利益。张某出借的对公账户资金流水高达300余万元,其中近30万元现已查明系全国多地受害人被骗的钱款。
目前,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大家,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助纣为虐。
(张晋峰、温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