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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安全提示

  (一)

  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7日10时起启动市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和预报,要加强城市排涝工作,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公安、交通、应急、教育、文旅、园林、房产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 指导相关单位适时采取“关、停、限”措施,确保安全。广大市民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平安度汛。

  (二)

  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7日10时起启动市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科学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果断组织转移避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急响应期间,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注意用电、行车安全,不要贸然涉水前行,做好自我防护。

  太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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