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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的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适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的各级组织部门等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级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党组(党委)要加强领导、履职尽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要推动行政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要提高司法工作者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忠诚教育和职业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特别是基层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要充分利用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全国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为立法中的重大事项提供统计分析和决策依据。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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