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全长716公里,流经我省6市45个县(区),流域面积占到全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流域内人口占到全省的39%。由于开发过度、植被破坏、采砂排污等原因,汾河一度出现“有河无水,有水皆污”的景象。2017年以来,我省对汾河污染治理发起强力攻坚。通过“查、测、溯、治”,拉网式排查出入河排污口5847个,全部追溯源头、实施分类整治、补齐治污短板,累计投入180亿元,实施各类水污染治理工程1240余项。经过强力整治,2019年,汾河入黄断面水质率先退出劣Ⅴ类;2020年6月,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2021年,又全部提升至Ⅳ类水质以上,三年实现三个跨越。
在汾河水质持续好转的基础上,我省建立省、市两级水环境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和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21年全省生态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7.37亿元,初步形成责任共担、污染共治的流域补偿工作局面。
(本组稿件由贺娟芳采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