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落保护,法治先行。我省先后完成了《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分别于2018年1月1日和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印发后,国内首部出台的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我省也成为北方地区第一个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同时进行立法的省份,充分发挥了法律法规对历史文化保护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在规划研究方面,省级层面编制了《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全省所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实现保护规划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山西传统建筑解析和传承研究》《山西古村镇集群体系研究》等研究工作,积极推动研究成果应用。
在具体行动上,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山西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国家和省级试点为引领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路径,实施示范引领、数字展现、保护传承、品牌建设等4个专项行动,打造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精品项目。同时,大力推进数字化保护,将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数字乡村规划统筹推进,大力推动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287个,其中精品馆267个、标准馆20个。到今年底,全省550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将全部建成。(贺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