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情况监测。县级医保部门对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总费用、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等情况进行监测,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6000元的,纳入医保因病返贫监测范围;其他参保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纳入医保因病致贫监测范围。县级医保部门定期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部门,以及时给予医保帮扶。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8万人,特困人员12.9万人,低收入人口32.08万人。各级医保、民政、财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动态调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同时,落实医保精准帮扶机制,及时有效保障。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坚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本组稿件由 魏 薇 采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