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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机制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

  本报讯   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动态更新、及时共享困难人口名单,落实医保精准帮扶机制……按照《实施意见》,省医保局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税务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动态联动,有效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情况监测。县级医保部门对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总费用、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等情况进行监测,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6000元的,纳入医保因病返贫监测范围;其他参保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纳入医保因病致贫监测范围。县级医保部门定期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民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部门,以及时给予医保帮扶。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8万人,特困人员12.9万人,低收入人口32.08万人。各级医保、民政、财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动态调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同时,落实医保精准帮扶机制,及时有效保障。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坚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本组稿件由  魏 薇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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