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现通告城南秀色小区(高层名为“活力城”)“预定房屋”的预定者及占房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房屋相关手续前来我司办理购房交款手续。放弃本次购买,且在15日内未将房内物品搬除清理完毕的,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司不予承担;对已入住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清房工作的,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未预订、私自占用的房屋,我司将依法处置。
本通告发布15日后,对无人办理购房手续的房屋,我司将另行处置。
涉及房屋如下:
1号楼6单元101、102号
2号楼1单元602号
6号楼2单元701号
9号楼1单元901、1001、1301、2001、2003号
10号楼1单元1201、1702、1704、2101、2103、2203号
10号楼2单元2203号
10号楼3单元1610号
山西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