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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鱼鳞册

明代鱼鳞册(局部)
山西省图书馆所藏鱼鳞册
  毛月芳 杨雁霞

  山西省图书馆藏有两种清代的鱼鳞册。一种是山西忻州乾隆五十四年(1789)的鱼鳞册,一种是山西曲沃县光绪十五年(1889)的鱼鳞册。 鱼鳞册,又称鱼鳞图册、鱼鳞图、丈量册等,是中国古代官府为征收赋税而创造的一种土地登记籍册。 册中详细登记每块土地的编号、类别、业主、亩数、四至(地籍上每宗地四邻的名称)等信息,并把每块土地形状绘成平面图,每册前面又有土地综图,因为一片一片相连,仿如鱼鳞一般,因此称为鱼鳞册。

  据相关资料介绍,鱼鳞册最早出现在宋朝农业经济较为发达的两浙、福建等地。到明洪武年间,朝廷命各州县全部编造完整、详细的鱼鳞册。从此,这一比较科学的土地赋税管理办法在全国实行。清代延续这一制度,鱼鳞册曾几度在全国重新编造或补造,有些地区直到民国年间仍在使用。

  鱼鳞册一般是官府修造,用来管理土地赋税。官府通过编制鱼鳞册,核查和确定所辖境内田土、房屋地基及水陆山川道路桥梁等各类土地的面积及产权,进行地籍管理,据以征粮、征银。

  鱼鳞册的编制,使赋税的征收具备了确实根据,有助于防止产去税存或有产无税的弊端,并使政府税收有了制度性保障。

  民间亦有小规模的修造鱼鳞册、地册之举,用于村庄、宗族、家户的土地清丈、管理、赋税征收。在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封建社会中,通过有效地推行鱼鳞册制度,极大提高了国家土地管理的水平,增加了财政收入,对当时封建王朝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鱼鳞册还是土地产权纠纷判决的依据。鱼鳞册中的土地产权登记,可谓当时中国各地的集体“土地登记证”,亦具有法律效力。如有涉及土地产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及主管官署都是以鱼鳞册作为断案判决的基本依据。

  鱼鳞册制度是中国古代独创的土地管理制度,从宋代一直延续至民国,代表了当时地籍管理的最高水平。它蕴含着丰富的经济社会内容,具有极大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对于我们今天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乡村亦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省图书馆藏的鱼鳞册,显示出山西清代鱼鳞册的两种编制情况,展现了曲沃、忻州两地农村土地种类、土地所有权等状况,折射出山西当时地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民俗特色等情况。

  该鱼鳞册保存较完好,共分为三册(合订)。第一册封面署有“鱼鳞册(三本)”“光绪十五年清粮总局抄发”“贰乡东辛村收执”“存庙备查”等字样。封面及内页有曲沃县官府红色钤印,内页第一页从整体上注明了东辛村的土地种类、总面积及免征粮地,使人对东辛村的土地情况有总体了解。

  第二本、第三本鱼鳞册,封面只简单署有“东辛村”“其贰”“其叁”的字样,并加盖曲沃县官府钤印。

  这三本鱼鳞册,形制规整,采用黑边单框、三栏、单鱼尾版式印刷。

  其土地登记编号采用天干字顺,分别登录了东辛村从甲字围至癸字围各地段土地的种类、地主姓名、四至边界、长阔面积等信息。 

  册中土地边界四至名称,涉及到圣母庙、菩萨社、观音堂、财神会等十多座庙社会堂,反映了当地村民的宗教信仰和道德意识等情况。

  此外,笔者查到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有清光绪年间清粮总局抄发的曲沃县“头乡堡河村收执”的鱼鳞册、网文《安鸪村光绪十五年的鱼鳞册》一文中清光绪十五年(1889)清粮总局抄发的曲沃县“安鹄村收执”的鱼鳞册,这二者与本馆所藏鱼鳞册应为一个系列,三者都是清粮总局抄发、时间相近、封面相似、内页格式相同的鱼鳞册。清华馆藏是“头乡”堡河村的鱼鳞册,山西省图书馆藏是“贰乡”东辛村的鱼鳞册,网文中的推测为“四乡”安鹄村的鱼鳞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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