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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我市人社部门定出“春运”方案

  本报讯  2023年春运已经开始。1月10日,市人社局制定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引导务工人员安全出行、错峰返乡返岗。

  根据方案,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广泛利用官网、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春运期间疫情防控、错峰出行和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宣传,确保统筹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

  各县(市、区)人社局、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错峰返乡、错峰返岗。对确需返乡返岗的,要提前摸排农民工等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配合铁路、道路交通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选择错峰返乡返岗、自驾或集中组织专列、专车(包车)安全有序出行。协调县(市、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卫体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农民工安全有序、错峰返乡返岗。

  结合“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加大岗位信息投放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以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站建设,带动服务下沉基层,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就业帮扶对象,做到精准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利用春节假期摸排农民工技能培训意愿,鼓励农民工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

  此外,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指导用人单位稳定留岗农民工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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