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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公布《太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市政府法律顾问是指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公平竞争原则,遴选或聘任的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日常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市政府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研究、起草、审核、论证等。

  市政府法律顾问办理市政府法律事务或受市政府委托、交办的工作事项时,办理时限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事项不少于5个工作日。担任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由其本人签名确认。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时,除由承办律师签名外,还应当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市政府法律顾问应每半年提交一份书面工作建议,每年年末提交一份全年工作总结。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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