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一周主要指标情况
根据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我市各县(市、区)2023年1月23日—1月29日全市及各县(市、区)PM2.5、PM10、NO2和SO2平均浓度通报如下。
说明: 绿色为排名前两位的县(市、区),红色为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