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司法规律,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稳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帮教条件等因素,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不诉,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戒,做到宽容不纵容。同时,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跟踪指导、舆情引导以及诉讼监督,确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个不放过。
2022年,全省共开展帮教8047次,帮助391名涉罪未成年人真诚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620人次,开展心理测试与疏导1574次;封存犯罪记录501人次,依法帮助轻罪未成年人“去标签化”;提供司法救助62人次,帮助重返学校、协调转学12人次,帮助落实医疗机构7人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17人次。
强化综合履职,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方面,稳步推进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强化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支持起诉,共办理控辍保学、追索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82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268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75份,建议、支持有关部门、组织或个人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7件。另一方面,不断做实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此类案件210件,督促排查旅馆、宾馆、酒店、酒吧、网吧等场所近2200家,督促整改近700家。同时,规范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起诉阶段直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7人,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0人。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在司法保护的同时,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依法共筑家庭保护防线;主动融入学校保护,打造法治宣传新亮点;扎实融入社会保护,持续抓好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两项制度落实;有力融入网络保护,构建网络安全“防火墙”;全面融入政府保护,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