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威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首要犯罪,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于此类犯罪,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惩处。为全面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期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职能,做到有案必立、有罪必究,同时严格刑罚执行,全面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推动重点行业治理。加强住宿业场所及营业性娱乐场所行业整顿,通过检察建议、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措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的治理。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网络猥亵、传播儿童色情等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促推网络平台、社会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
加大被害人救助力度。检察机关将用好“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综合落实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重新回归正轨。
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建立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需求的法治教育课程,引导未成年人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重点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注度和保护力度。
(本组稿件由 刘友旺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