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声明
张涛、山西德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赵欣宇与债权受让人郭宇虹于2023年5月31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2022)并仲裁字第103号裁决书中未履行的剩余债权全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郭宇虹。现登报告知张涛、山西德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事宜,裁决书中未履行的债权由债权受让人郭宇虹享有并主张。
特此声明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