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条件包括: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仅表彰一次;金奖,无偿献血40次及以上;银奖,无偿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铜奖,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
计算方式是,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2个治疗量按2次计算;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我市2022~2023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由国家无偿献血数据库统计(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献血次数及献血量进行筛选和统一申报。对于我市已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获奖人员,市血液中心提醒,无偿献血者要对照拟获奖名单核查,如发现有遗漏、或除太原外多地献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尽快与市血液中心联系。(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