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楼道囤废品 众人劝导除隐患
网格员李翠峰在巡查中发现,山右巷8号院2单元13层,有人将废旧物品堆放在楼梯间安全通道内。这些废旧物品大多为易燃物品,天热散发出阵阵怪味,不但影响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经询问,这些废旧物品是该楼一位老人捡拾的。老人的老伴也极力阻止老人捡废品,但没有效果。针对这一情况,山西晋然岭律师事务所原睿泽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提出,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最终,在网格员李翠峰、老人老伴和邻居的多次劝说下,老人终于清理了废品和杂物,并表示不再堆放。(郭晓华、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