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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解答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程序

  本报讯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哪些人?认定程序又是怎样的?8月8日,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问题作出权威答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工作人员解释,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一是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二是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三是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四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五是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六是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七是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八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九是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完成初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为:迎泽区0351——5607907、杏花岭区0351——3439561、万柏林区0351——6581613、小店区0351——7177926、尖草坪区0351——5648350、晋源区0351——6592548、清徐县0351——5292625、阳曲县0351——2938628、古交市0351——5218027、娄烦县0351——5321065。

  (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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