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太原解放,太原军管委金融接管组接管中国银行太原办事处,由中国人民银行太原支行管理,主要办理社会主义国家的出口贸易结汇和非贸易结算,开办地方短期外汇贷款业务。随着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到来,山西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多,中国银行太原办事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太原支行鼓楼街营业部外汇业务结汇点,于1957年10月复业。
进入20世纪60年代,中国银行创造性地采取与国外金融机构互相存款的方式,打破了政策禁区,成功地引入国外资金支持国家建设,贷款范围涉及经贸、交通运输、轻工、纺织、冶金、有色金属、机械、农林渔业、医药、建材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1976年,国家对外贸体制进行改革,中央批准山西从1977年起办理对港澳地区自营出口业务,并自行办理外资出口结汇业务。为适应山西外贸发展需要,1977年1月,中国银行太原支行恢复建制,同年8月,升格为中国银行太原分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分行直接领导,称省人行国外业务处。这年底,中国银行太原分行的统计显示,山西出口港澳地区的9类商品、对社会主义国家记账贸易,实现结汇收入500多万美元。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