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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 守护平安

王海云

  《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明确每年12月第二周为山西省平安建设宣传周。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开展平安建设的思想认识,全面宣传《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实践,12月2日至8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周”系列活动。(《太原日报》12月4日)

  平安建设是指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风险管控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清朗。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平安建设还需要继续发力,我们要以法为盾,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推动全社会共创平安、共护平安、共享平安。

  要提高站位,让政治更安全。政治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更与民族复兴和人民福祉休戚相关。《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要维护政治安全。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动员、组织群众依法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要利用好“平安建设宣传周”,加大宣传力度,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推进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反间谍等斗争,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切实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要强化举措,让社会更安定。只有社会秩序安定,人们才能安居乐业。《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要维护公共安全,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要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一根本任务,积极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领域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全市大局和谐稳定。同时,要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要重心下移,让基础更安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要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平安建设的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水平。我们要树牢强基导向,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发挥好“全科网格”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单位创建,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共9章46条,明确了各级平安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从维护政治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矛盾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是一部广大人民群众应知应会的地方性法规。让我们以法为盾,宣传好、贯彻执行好《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们一定能夯实平安基石,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作出太原贡献。

  (作者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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