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解
一首诗能够被人记住的部分,往往是细节和趣味,是唤起了他人共同经验的个人化的东西。在诗中,不一定是虚张声势、大摇大摆才会引人注意,很可能是不起眼的一个眼神就勾走你的灵魂。
我确实愿意找到事物中存在的本源性、元素性、还原性的东西,发现并自由地呈现出来。这些沉淀在文化层底部的东西,带有朴素而天然的感染力,容易接受也容易挥发,让你沉醉却不知所以。但是这些浸润并不是自动生成的,需要我的铺垫和引领,以一种自由的方式带你神游。我所说的自由,就是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语言方式,放松甚至是无差异的,让书面语言和言说达到统一,像说话一样写作。
但是这样的语气仅仅是一种姿态,并不能构成个人的特异性,我更愿意在放松的语言方式中,从事物的表面入手,逮住那些陌生化的东西,还原其中本来就存在的神性。我所说的神性,并不是简单地去处理宗教题材,而是从个人化的语言和气息中挥发出来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无论是神性还是根性,都不用刻意去寻找,那些来自于传统、习俗、地域、历史、民族心理、语言、现实生活、人性、传说等综合性的元素早已根植于你的身体里,随着你的经历加深和加厚,最终构成你的精神底色,成为你的个人史。神性存在于读者的感知中,我仅仅是唤醒了你心中本来就有的东西,用燧石去点燃你心中的火海。
因此,诗与读者相遇,有如在高空中对接一道闪电,发光并击中你灵魂的是你自己,而我的语言只是天空中的一道裂缝。
(作者为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