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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五实验中学住宿费确定

  本报讯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核定太原市第五实验中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经核实,太原市第五实验中学校新建1号楼学生公寓符合利用财政拨款建设的乙类一级学生公寓设施设备配置条件。学生公寓内房间居住6人及以下,人均室内使用面积在2.67平方米以上,配有桌子、窗帘;每人配有床、凳子、衣物柜;楼内配有盥洗室、专职门卫、传达室、保洁人员、电话(话费学生自付)。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核定该校住宿费标准,并批复相关事项。1号楼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学校住宿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基本设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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