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秉承“依法组织、全民参与,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赠一天的收入,单位捐赠一笔节约的工作经费;提倡生产、经营和服务性企业的干部职工捐赠一天的收入,盈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中央、省级驻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加所在地区的募捐活动。
活动所募善款由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市、区)民政社会救助中心分别接收,用于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孤、助老、助残等救助服务和抗疫、救灾、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或按捐赠人意愿实施定向、专项救助。相关部门将严格监督捐款接受、管理和使用情况。本次活动捐款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12月31日,救助服务时间为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
(张 慧)

